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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学院办公室媒体来文处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4-01-02  查看次数:
根据冀传〔2013〕52号文件精神,部分通过党和国家官方媒体发布的文件,省、市一级相关机关将不再转发,媒体发布的文件与正式发布文件一样,具有同等效力,各单位应严格执行。为确保我院公文处理与执行中不遗漏重要文件,保证按照上级指示落实好相关工作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来文渠道与管理
经研究,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、河北省政府网站、唐山市政府网站、环渤海新闻网、教育部官网、河北省教育厅官网、唐山市教育局官网、央视网、新华网、人民网等为主要媒体来文渠道。
文件收集、汇总及处理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牵头,办公室与宣传部共同负责。宣传部与办公室综合科共同负责媒体来文的收集工作,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汇总工作,综合科将媒体来文分析汇总后转送机要科,然后进入公文传阅系统。
二、来文处理
1.格式
按照公文格式排版,标题为小二宋体字,正文为三号仿宋字,行间距25-28,依据情况调整,确保美观、统一。
2.登记编号
学院办公室根据媒体来文特点,无文号的来文统一编号为媒字〔20XX〕X号,存档备查。
3.传阅流程
严格按照普通上级来文的传阅流程操作。
4.落实流程
由办公室负责领导签批意见的落实与督导,由宣传部负责对外公布、宣传文件精神等。
 
唐山学院办公室
2014年1月2日
地址: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
电话(传真):0315-27921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