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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学院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6-11-01  查看次数:
一、文印室负责打印以学院名义印制的各类文件材料,各处室内部文件材料文印室只负责印制,不承担打字任务。每学期考试科目试卷由各教学单位审批后文印室负责印制。
二、红头文件打印须有领导审签和发文编号。
三、红头文件印制前,须认真校对,印制完成后,如有文字、格式等方面的问题,由校对人员负责;若有印刷质量问题,由文印人员负责。打印完成后才发现问题的,须由主管领导批示后方可重印。
四、文印室打印文件材料按交稿顺序打印,急件优先。
五、考试科目试卷须经各教学单位审批,并加盖教学单位印章和审批人签字后方可交付印制,印制非考试科目试卷(学科竞赛等)的须经教务处相关科室审批后,由文印员印制。
六、文印人员应对文件及试卷内容严格保密,打印后的版纸、打印纸、废纸要及时销毁。
七、文印室耗材按照指标管理,领用前须登记、签字,方可领用,文印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,用好耗材,杜绝浪费。
八、非办公室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文印室任何设备。
 
地址: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
电话(传真):0315-2792198